为充分发挥河北环京津的独特区位优势,更好吸引京津人才智力来冀创新创业,推进全省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现就加强企业引进京津人才智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冀发〔2015〕14号),为落实《河北省促进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调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下简称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坚持政府推动、合理布局、统筹规划、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创新创业带动绿色崛起为主线,以培育创新创业主体为目标,以完善创业服务为抓手,在全省培育壮大一批特色突出、功能完善、承载力强,具有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高创园,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和服务。
全省引进国外智力的行政机构,管理来冀工作的外国专家和本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