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河北环京津的独特区位优势,更好吸引京津人才智力来冀创新创业,推进全省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现就加强企业引进京津人才智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为认真贯彻《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中组发〔2011〕24号)和《国家高层次特殊人才支持计划》(中组发〔2012〕12号),培养造就和选拔支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为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建设提供人才储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冀发〔2015〕14号),为落实《河北省促进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
全省引进国外智力的行政机构,管理来冀工作的外国专家和本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