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82号)和《石家庄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石住建办〔2019〕54号)通知要求,现开展高新区人才公寓分配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1日 二、分配原则 人才公寓分配实行总量控制、个人申请、合理分配原则。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人才公寓房源和人才需求情况实行摇号分配。 人才公寓是政府为引进的人才提供的过渡性周转用房,原则上只租不售,租期不超过人才绿卡管理期。 三、申请条件 本次人才公寓分配对象为持有石家庄高新区人才绿卡的人员,且本人及自然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无自有住房、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四、使用管理 本次分配的人才公寓房源为:东海盛景苑南区8号楼。 人才公寓租金标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执行。租赁期间个人需缴纳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等使用费用。 五、申请流程 (一)申请。符合人才公寓配租条件的申请人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见附件1)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 (二)初审。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在《高新区人才公寓配租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带汇总表(附件3)报送高新区人才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三)复审。区人才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核,符合人才公寓配租条件的申请人进入摇号环节,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取消资格。 (四)公示。摇号配租完成后,将分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工委组织部发放《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 (五)签约备案。配租对象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持《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及相关证件与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放弃本次分配。 六、申请地址 石家庄国际人才城二楼人才绿卡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85095773 附件: 1.高新区2020年人才公寓申请材料 2.高新区人才公寓配租申请表(个人填报) 3.高新区人才公寓配租申请汇总表(企业填报)
扫码下载申请表 石家庄高新区人才资源开发交流中心 2020年8月26日 附件1: 高新区2020年人才公寓申请材料 (一)石家庄高新区人才绿卡复印件; (二)《高新区人才公寓配租申请表》;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五)申请人近6个月社保证明; (六)所在单位在高新区的近三个月缴税证明; (七)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