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吸引国内外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来我市创业发展,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石发[2015]4号)和《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实施细则》,现启动第四批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1.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是指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具备市场化、产业化条件,其科技创新成果能在我市转化落地,并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5周岁以下,在业内具有良好信誉,产权归属清晰,所创办企业或引进人才企业已经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划内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或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教授、研究员、首席科学家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掌握关键技术,具有主持研发成果成功实施转化的经历,且直接从事本专业领域科技研发及产业化工作;
(2)在本行业属于领军人才,其科研成果得到业内认可,取得过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掌握国内领先以上的核心技术成果,目标产品明确,符合我市发展方向,并具有广阔市场前景;
2.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在石创办企业注册时间应在2013年1月以后;
3.现有企业引进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必须与企业签署5年以上工作(劳动)合同或协议,且保证每年在引进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下载地址:http://www.shidz.com/common/content.jsp?articleId=ee790e3f6564aa7a01659dd1f08802c1)纸质书面材料(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及电子版,并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套。原件经确认后退回。
2.申报材料务必于9月27日前报高新区科技局517房间(高新区长江大道89号)。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联系电话:85057590、85671829
高新区科技局联系人:程守光 任翠斌
高新区科技局联系电话:85093217
高新区科技局
2018年8月31日